江苏探索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(包括北京探索智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,合称"探索智造 / DISCOVERY")致力于遵守业务所涉各法域的出口管制与贸易合规法律法规,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,以及交易对手与服务所涉适用的境外管制规则。我们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合法采购与台账留存。我们提供的算力与 IT 资源均通过合法商业渠道采购,保留完整的采购凭证、合同与资产台账,并对关键硬件建立可追溯的资产记录。
二、美国出口管制(BIS/EAR)与 ECCN 分类。对于涉及美国原产或含美国成分技术的资源,我们遵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(BIS)执行的《出口管理条例》(EAR,美国联邦法规第 15 编第 730–774 部分)以及其他适用的境外管制规则。对可能需要出口许可的物项——包括高性能、先进计算集成电路(ECCN 3A090)、电子计算机与服务器(ECCN 4A090)、相关软件(ECCN 4D090)与技术(ECCN 4E090)——我们按适用的 ECCN 分类与许可要求进行分类、筛查与部署;在需取得许可而未取得的情况下,我们不提供相关物项的访问或部署。
三、最终用户、最终用途与受制裁司法辖区筛查。我们对所有客户执行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尽职调查与受限方筛查,不向位于或常驻于全面禁运司法辖区(截至 2026 年 5 月,包括古巴、伊朗、朝鲜、叙利亚及乌克兰克里米亚、顿涅茨克、卢甘斯克地区;具体以最新生效清单为准)的主体,或被列入受限方名单的主体提供算力资源或相关服务;受限方名单包括美国 BIS 的实体清单(Entity List)、军事最终用户(MEU)清单与拒认人士清单、OFAC 的特别指定国民(SDN)清单,以及适用的欧盟、英国与联合国制裁名单。
四、AI 与高性能算力的受限最终用途。依据 EAR 对先进计算的管控要求,我们对最终用途进行筛查,在未取得所需授权的情况下,不故意支持适用法律禁止的活动,包括军事最终用途、武器研发、用于核/生化/导弹用途的超级计算,以及 BIS 列明的其他受限最终用途。
五、禁止违规转运与再出口。我们不从事受管制物项的违规转运、转移或再出口,不为规避出口管制的行为提供便利,并通过合同要求客户遵守适用的再出口与转移限制。
六、合规体系与持续改进。我们建立出口合规管理体系,开展员工合规培训、供应商与客户尽职调查、受限方筛查、记录留存与内部审计,并与专业贸易法律顾问保持常态化沟通,根据法规更新及时调整合规措施。
七、受限方名单状态。截至 2026 年 6 月,据探索智所知悉,江苏探索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(包括北京探索智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)均未被列入美国 BIS 实体清单、军事最终用户(MEU)清单、拒认人士清单,亦未被列入 OFAC 特别指定国民(SDN)清单。我们持续监控上述名单,并在每笔交易时依据官方名单对交易对手进行复核筛查。
客户自带设备与业务数据归客户所有并由客户控制;我们作为基础设施与运维服务提供方,不接触、不使用客户在其部署环境中处理的业务数据。
如您就本声明或我们的合规实践有任何疑问,或发现任何疑似违规情形,请通过 sales@discovery.tech 与我们联系。
本声明为探索智造的公开合规立场说明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资源的型号、部署与使用条款以商务方案及合同书面约定为准。最后更新日期:2026年9月。